发布时间:2024-04-23 03:29:25 点击数:
湛江市图书馆关于借阅图书免收押金及退还已收押金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读者:
为了积极推进全民阅读活动广泛开展,引导市民多读书,读好书,营造“书香湛江”建设浓厚氛围。湛江市图书馆特推出免押金办理读者证及已办证读者退还押金惠民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自2024年4月1起日起实施。
二、办证方式
读者证的实体是二代身份证。读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湛江市图书馆办理读者证注册手续。
三、证件类型
免押读者证分为少儿读者证、成人读者证两种类型。
四、借阅规则
1、各种类型的免押读者证一次可借阅8册图书,借阅期限30天,可续借一次(借期30天)。
2、借阅图书逾期未还又未办理续借手续的,系统将自动停止借阅权限,每逾期一天,将收取滞纳金0.1元/册,不设上限。
3、免押金办理借书证将与有关征信系统关联,请读者保护好图书,按时还书,丢失图书须及时到馆办理相关手续。
五、退还押金及读者证类型更改
1、读者办理退还押金手续后,若想继续保留借阅权限,则由经办人员将该读者证类型改为“免押金读者”或“少儿免押金读者”,即时生效。
2、退还押金须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证人银行卡复印件),填写退还押金申请并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3、非本人办理退还押金手续的,须另出示代办人身份证、证明与持证人关系的有效证件(结婚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
4、完成退还押金手续后,借阅证押金将在20个工作日内退还到持证人提供的与本人姓名一致的个人银行账户上。
5、退还押金办理地点:
在市图书馆二楼外借室(赤坎区人民大道北39号)
6、办理时间:
周二至周五8:30至17:30;周六、日8:00至18:00
7、咨询电话:0759—3481811,0759-3480601转63
六、注意事项
1、湛江市图书馆各类型读者证均是免押金办理,可免费借阅图书馆内对外流通借阅的图书资料。
2、读者证限本人使用,可以替他人代还文献,但不能代借。
3、读者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馆各项借阅规则和制度,自觉遵守。
4、对借阅书刊请妥善保管,如有污损或丢失情况,依照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条例处理。
5、请读者务必在2024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期间办理退还押金相关手续。逾期未办则视为自动放弃押金退还,所有未退押金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上缴财政部门。
湛江市图书馆
2024年4月19日